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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随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随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3月20日

随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乡建设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根据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绿色建筑14万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6.2万平方米;能耗监测建筑达5栋以上;全市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43万平方米。

到2015年末,全市城镇新建建筑20%以上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将城南、城东新区打造成绿色生态示范区;鼓励随县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农村地区示范县。全市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设计阶段执行率达100%,施工阶段达98%以上;各县市区新建居住建筑实施低能耗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强化城乡规划引导,以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为抓手,引导一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支持二星级及以上的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不断提高绿色建筑质量,全面推进区域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1.推进绿色建筑标准实施。自2014年起,在市城区规划范围内由政府投资的公共、公益性建筑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自2015年起,市城区的保障性住房开始实施绿色建筑标准;各县市区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2.推进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创建。自2014年起,各县市区应对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地产项目在土地出让、规划许可中明确绿色建筑指标要求,推进绿色建筑标准实施,组织开展绿色建筑集中示范。积极引导房地产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绿色住宅小区。鼓励支持既有公共建筑、居住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改造。鼓励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3.推进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城南、城东新区按照绿色、生态、低碳理念进行规划设计,建立包括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水资源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新建建筑推进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的一星级及以上的标准,其中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达到30%以上。

4.推进农村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农村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2014-2015年期间,各县市区每年要建设1个以上绿色建筑示范工程项目;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浅层地能、沼气等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技术,调整农村用能结构,改善农民生活质量。

5.推进绿色建筑检测能力发展。为促进绿色建筑的推广应用,“十二五”期间,初步具备土壤氡检测、噪声检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检测等绿色建筑检测能力,为绿色建筑的实施效果提供保障。

(二)推进新建建筑节能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工作联动、闭合管理的监管机制,强化建筑节能涉及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验收等方面工作。自2014年起,市中心城区新建居住建筑执行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标准。

(三)推进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

以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为重点,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对项目按节能量予以奖励。结合旧城改造、环境综合整治及住宅平改坡、维修加固,同步实施整体或单项节能改造,将集中组织节能改造与居民分户自行改造相结合,探索适宜的改造模式和技术路线。

(四)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

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建立我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并纳入省级监测平台,实施能耗实时监测,并争取建设市级的能耗监测平台。对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能耗(电耗)限额管理,对超限额用能(用电)的,实行惩罚性价格。

(五)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1.加快光伏产业在建筑中的一体化发展。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在建筑中的一体化应用,引导组织实施“五个一百工程”,积极有序地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布点。截止“十二五”期末,我市太阳能光伏发电总装机规模达200兆瓦。

2.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利用。全市城区范围内所有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含商住楼)和新建、改建、扩建的宾馆、酒店、医院病房大楼、老年人建筑、学校宿舍、托幼建筑及政府机关和财政投资的建筑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统一设计和安装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对具备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条件的13层以上民用建筑,鼓励建设单位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3.积极推动地源热泵浅层地能在建筑中的应用,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各县市区要积极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集中连片推广,促进规模化应用,提升应用水平;由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和公益性建筑应按照《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规定使用太阳能或地源热泵等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

(六)大力发展绿色建材产业。

因地制宜,结合当地气候特点和资源禀赋,加强绿色建筑先进技术和工艺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积极推广应用“四节一环保”等先进可靠技术,引导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的发展应用,提高绿色节能建材产品在工程中的应用率。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鼓励利用建筑垃圾、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尾矿、湖河淤泥等固体废物为原料研发、生产新型建材。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加强建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和抽查,杜绝性能不达标的建材进入市场。

(七)推广应用建筑节水技术。

城市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应采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积极探索小区内雨水和再生水利用路径。小区绿化用水,道路清洁用水和景观用水等应采用雨水和再生水,控制非自然水源人工水景的建设,提倡应用透水路面,结合住宅产业化和低碳科技、智能化科技的开发应用,加快绿色住宅成套技术的开发应用。

(八)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