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座机:027-87580888
手机:18971233215
传真:027-87580883
邮箱:didareneng@163.com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校内(武汉)

地源热泵政策

推进我国地源热泵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回顾

  依靠地源热泵技术利用浅层地温能用于冬季供暖夏季制冷,因其十分显著的节能效果和减排优势,20多年在国际上得到快速发展,统计至2009年的年累进增长率仍高达19%。该技术于20世纪末传入我国后,在我国得到超过40%平均年累进增长率的飞速发展,尤其2004~2009年的增长更为突出,这是我国从2004年世界33个应用国家中排在后一半,至2009年已在世界43个应用国家中跃居第二。我国地源热泵行业从起步到发展壮大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临近年末,地源热泵网记者梳理了近年来我国政府在推动地源热泵行业发展方面部分有影响的政策文件,以飨读者。

 1997年~2002年

■ 1997年11月8日,原国家科委与美国能源部在北京签署了中美两国《关于地热能源生产与应用的合作协议书》,决定在我国开始推广美国土-气(水)型地源热泵技术

■ 1998年11月4日,“中美两国《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发展利用领域合作议定书》工作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在美国举行,会议通过了《中美两国政府合作推广美国地源热泵技术工作计划书》,中美两国政府地源热泵合作项目正式启动。

■ 2002年4月23日,中美在北京签署了《中美两国地源热泵资助项目协议书》,大大加快了中美两国政府地源热泵合作项目的进程。

■ 2002年12月19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热矿泉水资源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414号)。通知指出,地热资源是宝贵的矿产资源,是重要的清洁能源之一,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此要有足够的认识,要加大地热资源的勘查评价力度,加强地热资源的开发和保护,严格地热井审批、施工和年审程序,开展地热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和地热水回灌等新技术的研究推广工作,实现地热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005年

■ 2005年2月28日,国家主席胡锦涛颁布33号主席令: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开始正式实施。地热能的开发与利用被明确列入新能源所鼓励发展的范围。

■ 2005年11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订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地热发电地热供暖地源热泵供暖空调地下热能储存系统”被列入重点发展项目;“地热井专用钻探设备、地热井泵、水源热泵机组地热能系统设计、优化和测评软件、水的热源利用”等被列为地热利用领域重点推荐选用的设备。

 2006年

■ 2006年5月30日,财政部发布实施了《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371号)。该办法明确提出,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重点扶持燃料乙醇、生物柴油、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的开发利用。其中第二章有关“扶持重点”第七条中提出“在建筑供热采暖制冷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重点支持太阳能地热能等在建筑物中的推广应用。”

■ 2006年5月31日,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委、建委、市政管委、科委、财政局、水务局、国土局、环保局等九委(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发展热泵系统的指导意见》京发改〔2006〕839号,并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关于发展热泵系统的指导意见》补助标准为:地下(表)水源热泵35元/平方米,地源热泵和再生水源热泵50元/平方米。随后又陆续发布了《关于发展热泵系统的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地源热泵项目的申报程序及有关管理要求的说明》和《北京市平原区浅层地温资源评价及利用规划》。

■ 2006年9月4日,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460号)的通知。该办法第四条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其中包括:利用土壤源热泵和浅层地下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地表水丰富地区利用淡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沿海地区利用海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利用污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

■ 2006年10月11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地源热泵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沈政发 [2006] 20号),对工作规划、工作要求和扶持政策三大方面做了详细介绍。确定了在沈阳市已有地源热泵技术应用面积312.3万平方米的基础上,到2007年底,力争全市实现地源热泵技术应用面积1800万平方米。至2010年底,力争全市实现地源热泵技术应用面积6500万平方米的工作目标。

■ 2006年12月,《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地质勘查发展规划》提出:“将加大地热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力度,到2010年新能源和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争取到4%”。“要加强平原区已知地热田外围地质的勘查、增加地热资源储量、开展地热资源空白区的勘查评价”。“完成规划新城和新农村建设的综合地质勘查、地热资源勘查……”。

■ 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和《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建设部于2006年12月28日,发布了关于《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建科[2006]315号)的通知。确定了“十一五”期间九大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其中“建筑节能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领域”中重点推广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应用技术。

2007年


  ■ 2007年4月10日,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印发了关于组织推荐申报《建设部“十一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目录》项目的通知(建科综函[2007]59号)。申报技术领域其中包括:土壤源热泵技术空气源热泵技术、地表/地下水源热泵技术、海水水源热泵技术污水水源热泵技术以及地热能梯级利用技术和地热能热电及热电冷三联供技术。

■ 2007年5月23日,国务院发布国发[2007]15号文《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抓紧制订出台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推进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水电、沼气、生物质能利用以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加强资源调查评价。”

■ 2007年7月10日,沈阳市政府发布了《沈阳市地源热泵系统建设应用管理办法》(2007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并于200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提出,地源热泵系统的建设及运行应当坚持统一规划、综合利用、注重效益和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具备应用地源热泵技术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建设地源热泵系统;明确所有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履行建设项目应用地源热泵技术相关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