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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

川府发〔2013〕6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落实《四川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加快发展我省节能环保产业,扩大投资和消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突出四大重点领域,推进优势特色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

(一)加快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推进节能低碳技术与装备产业化,重点发展高效锅炉窑炉、换热设备、蓄热式燃烧、高效机电及拖动设备、高效变压器等重点技术装备。加快节能新能源汽车技术示范及产业化,重点支持节能机动车及相关零部件、配套装备产品制造,大力推广节能型牵引车和挂车。推动低功耗高光效LED光源、IC驱动智能微汞高效电子节能灯等高效照明技术产业化,提高高效节能空调、平板电视等家电与办公设备产业化水平。到2015年,培育30家以上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骨干企业。支持德阳建设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开展低碳城市、园区、小城镇和社区试点。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二)加快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技术设备产业化,重点发展脱硫脱硝催化剂及催化剂载体的制备和再生、机动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和催化转化器的制备、脱硫脱硝除尘等成套装置。推进污水垃圾处理技术设备产业化,重点推广第三代反渗透膜技术和中空纤维膜技术,研发生产高寒高海拔地区和乡镇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和裂解气化、烟气净化、污泥处理、垃圾渗滤液和餐厨垃圾处理等技术和装备。加快噪声控制设备、振动控制设备、环境监测仪器等设备的开发应用。到2015年,培育50家以上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骨干企业。

(三)发展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加快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和工业、建筑、生活、农林牧等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化,积极培育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的示范企业。推广应用报废汽车和废旧电器破碎分选、塑料改性和混合废塑料高效分拣、废电池全组分回收利用等技术装备,推动再生资源清洁化回收、规模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航天航空部件等领域再制造产业化水平,建立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开展“以旧换再”试点,推动构建废弃物逆向物流交易平台。到2015年,培育20家以上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

(四)发展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业。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进节能量交易、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开展环境服务业试点示范,鼓励环保专业服务公司以合同环境管理方式提供污染治理服务,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鼓励各类园区引进或培育专业化公司采取合同方式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支持专业化公司提供个性化再制造服务。到2015年,力争获得国家登记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达到100家以上,专业化环保服务公司达到100家。

二、实施五大重点工程,扩大节能环保产业现实需求

(一)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实施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商业、公共机构等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技术改造。实施千户工业企业节能行动,全面推动钢铁、水泥、造纸、石油化工、有色金属、电力等高耗能行业,实施锅炉窑炉、电机系统改造、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等节能改造重点工程,使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推进五粮液安吉物流等甩挂运输试点、双流国际机场综合节能改造等工程。实施流通领域“百城千店”示范工程,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动重点行业节水改造,开展百户工业企业节水行动,创建节水型城市。

(二)实施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加强成都平原城市群、攀西重点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区域联防联控,督促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推广使用清洁汽柴油,加强汽车尾气治理,加快淘汰黄标车、老旧汽车。推进岷江、沱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快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垃圾渗滤液、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重点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开展重点区域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修复示范,实施汞、铅污染削减和高毒农药替代工程。

(三)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加快推进各类园区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原则实施循环化改造,建设关键补链项目,推进共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企业内、企业间和园区内的循环,促进废物交换利用、能量分质梯级利用、水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选择一批循环化改造潜力大的园区,开展循环化、生态化、低碳化改造试点示范,最大限度地降低单位产值物耗、能耗和水耗,努力实现废物“零排放”。到2015年,建成2—3个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和1—2个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四)实施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完善污水配套管网、雨污分流管网,推动城市新区、重点城镇、重要景区和饮用水源地等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加快推进三州地区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建设农村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加大生活垃圾处理和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力度,建设存量治理示范项目,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积极推进成都、绵阳、宜宾等城市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到2015年,全省县县建有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垃圾处理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比例力争达到35%以上,建设1个国家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

(五)实施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推动钒钛稀土资源综合利用。实施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化工渣、工业副产磷石膏、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提高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建设“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废旧金属、废旧家电、报废汽车、废塑料、废橡胶、废纸等废旧资源综合利用。推进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实施秸秆还田、秸秆发电、秸秆换肉奶、秸秆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等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推进成都、自贡等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到2015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建成2个国家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2—3个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