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源热泵系统

关于地源热泵推行强制性监测与监管

      对于地源热泵系统推行强制性监测, 就业主与用户而言, 既有利于促进该系统提高能效, 又能确保该系统能长期高效、稳定、可靠运行;就地下地质环境与水资源保护而言, 实施长期、周密的监测, 不但可以补救地源热泵系统在建设勘察期与设计阶段所做工作的不足, 而且可以动态了解地源热泵系统运行时地下环境参数的变化过程, 尽早发现有损和破坏地下环境与水资源的前兆, 及时采取一些工程补救措施, 确保在利用好地源热泵系统的同时保护好地下的地质环境与地下水资源;就地源热泵系统技术发展而言, 只有通过完整的、长期的、严格的系统运行监测, 才能检验与发现一些设计计算程序所存在的实际偏差与误差,为进一步修正、发展地源热泵系统的设计理论与计算方法, 改进与完善相应的钻井、成井技术与工艺, 提供可靠的实践依据。
 
  推行强制性监测必然会涉及监测目的与范畴、具体要监测的参数、监测方法标准与规程、监测记录与报告等4 方面的问题。这就需要暖通空调水文地质2 个专业、2 个行业的有经验的专家共同讨论、研究和制定相应的管理条例。
 
  强制性监测必须在强有力的监管条件下才能推行与实施。所谓强有力的监管就是应该切实担负起基层的所有地源热泵系统运行的监测数据的及时集中、汇总、分析工作, 发现问题与研究问题,并在专业研究人员的配合与指导下, 为保护当地地下水文地质条件对各区域的地源热泵系统的科学、经济、可靠运行定期颁布指导性与决策性公报。监管机构应该由当地主管城市的城建、水务、国土资源、环保、电力部门联合组建, 其人员编制应根据当地发展地源热泵系统的规模与数量来确定。
 
  因为对每个地源热泵系统和每个发展地源热泵系统的地区所监测的参数, 在时间上和地域上都是十分有限的, 如何及时发现与预测未来2 ~ 3年, 及5 年、10 年的中长期变化趋势, 必须采用一些适用的、准确的数学模型来模拟。因此, 笔者建议, 强有力的监管机构还必须吸收从事水文地质研究和地源热泵系统研究的研究单位, 决不能只从事一些单纯的行政性管理。主张走强制性监测、监管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道路